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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朝圣者

最初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,并没有想到这本书会讲这样一个故事,甚至它不像一本畅销书一样让人充满期待,可是当你逐渐理清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以后,或许你会喜欢这个故事甚至被这个这个故事所震撼。我从未对宗教意义上的朝圣进行过深入了解,我所知道的朝圣,比如每年伊斯兰教历的第十二月,都会有数以百万计的伊斯兰教徒前往麦加参与朝觐仪式,而国内每年都会有从各地前往布达拉宫下的大昭寺朝佛的佛教信徒,而对藏传佛教信众来说“叩长头”是最为至诚的礼佛方式之一。所以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者灵性意义的旅程或者探寻,它关乎对信仰的思考同时注重身体力行,因为朝圣者始终相信前往一个重要的地方,能够从中获得灵性或者是得到治愈。

本书的主人公哈罗德.弗莱,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儿,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后默默无闻地退休。在他平静如水的生活中,不曾经历过升迁的起起落落,他不曾得罪过别人到处树敌,更没有可以亲近到交心的朋友。他和心存隔阂的妻子住在乡下,生活平静却彼此感情疏离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。直到有一天,一封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地信,让哈罗德原本平静地生活开始发生变化。在信中奎妮告诉他自己患了癌症,哈罗德感到莫名的震惊和悲痛,此时他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:从英国最西南一路到最东北,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看望她。而让他产生这个想法的原因是他想当然地认为,只要自己去看奎妮她就能够活下来。这听起来确实是一个疯狂的想法,可是谁能够真的预料这个世界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呢?

当哈罗德决定要开始做这件事情的时候,我们或许不会想到,这场以生命的名义发起的朝圣,其实是哈罗德内心深处的一种自我救赎。哈罗德是一个平凡如你我的普通人,甚至从他波澜不兴的人生轨迹中,我们完全找不出他的生命里有过哪些闪光点。当我们以今天这样一个世俗的眼光来审视哈罗德的时候,或许沉默寡言的哈罗德完全就是一个失败者,可当他徒步走完627英里的这段旅程以后,我们或许会明白,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不完美的,而哈罗德所做的,无非是希望通过一个原始而质朴的方式,找回埋藏在内心多年的善良和温情,他曾经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、更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,可是在经历过这段旅程以后,他终于找回了一个愈加真实的自己,这是一场关于生命地修行。

有时候我们完全无法认清自我,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,我们常常会因为这个冰冷的世界而变得麻木,我们开始学会沉默、学会妥协,那份与生俱来的骄傲终于被岁月磨去棱角。我们开始欺骗自己,认为这就是所谓的成熟。我特别喜欢这句话,“知世故而不世故,方为最善良的成熟”。当我们回首哈罗德的生平的时候,我们会意识到,这是一个一生都被挫败感塞满的男人,从小就害怕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;一辈子都弯着腰生活,习惯像影子一样悄无声息,甚至于在他退休的时候,公司都没有为他举行过欢送仪式;他害怕被抛弃,结果因为儿子的死和妻子产生隔阂;他太害怕失去眼前,所以在儿子溺水时犹豫不决选择停下来解鞋带;他太害怕错过美好,所以在新婚之夜躲进厕所而不敢直视美丽的妻子.人们常常无法接纳不完美的自己,或许是因为我们心怀执念,或许是因为我们习惯自卑。可是不管怎么样,生活的意义就是去发现自我,更好地接纳这个世界。

在这段旅行中,哈罗德遇到了加油站女孩、客店旅人、玛蒂娜等等不同的人,对哈罗德来说,这些人是他旅途中遇到的路人甲,可正是这些路人甲教会了哈罗德很多东西,让他学会了聆听别人的故事,学会了坦陈内心分享自己的故事。我们的人生是一个过程,它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上天安排好的,我们要做的就是去让这个过程变得丰富起来。所以,试着去接受些你不了解的东西、去争取和相信自己可以改变某些事情。与其踟蹰不前犹豫不决,不如去接受这些来自未来的恐惧,当我们心中坚信自己一定可以做到的时候,其实我们离目标已然接近了一步。我们都还年轻,所以为什么不趁着现在,去做些真正疯狂的事情,如果当我们垂垂老矣的时候,发现生命是如此的苍白,大概我们会更加因为年轻时的碌碌无为而悔恨终生吧。人们都是憧憬着未来,期待着无限美好可能性。当我们明白爱是一种发自本性的情感,我们便真正具备了爱一个人的能力。

我时常会因为控制不住情绪而伤害到别人,虽然我知道我的本意并不是为了去伤害别人,可是当对别人的伤害已然造成,它就会像钉满篱笆的钉子即使钉子被拔出来,可是永远无法再让篱笆变回它原来的样子。所以,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,我有时候会同情哈罗德的妻子莫琳,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终日木纳寡言的丈夫,甚至他从来都学不会浪漫或者是哄你开心,你会怎么想呢?最初莫琳对丈夫的困惑不解、担忧愤怒,随着故事的推进逐渐演变为探寻改变、尝试了解,甚至到故事的最后两个人终于重新走到一起,我最喜欢的情节是两个人尽释前嫌,手牵着手走向海边,一边走一边回忆第一次两个人在舞会上认识的情景,这个旅程是一个人的远行,可是它却是两个人的灵魂回归,当哈罗德逐渐接受自己懦弱的一面,开始学会承担责任;当莫琳开始反思过去的种种经历,回想起丈夫曾经温情的一面,我想说,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,有什么比相逢一笑泯恩仇更开心的事情呢?不愿意放下过去是执念,不愿意重新开始是执念,我们本来就应该温暖善良的样子,即使生活让我们暂时穷困潦倒、失意落寞,那又怎么样呢?

一个让我更加感兴趣的地方是,当哈罗德因为独自远行这件事情而声名远播的时候,在那一瞬间形形色色的朝圣者都表示要加入这个旅程,可是很快我们就发现,这些朝圣者或多或少的都各怀心机,有的人是为了追求名利而加入队伍,有的人是为了出一本传奇书籍而加入队伍,有的人是为了挽救一段失败的婚姻而加入队伍,有的人是为了写一篇成为头条的新闻报道而加入队伍……这就像我们这个世界,当所有人都开始尝试按照自己的理解来揣度哈罗德的用意的时候,朝圣这件事情本身地意义就会被无限的忽略,没有一个人尝试去理解哈罗德的本意,当所有人都对此趋之若鹜的时候,或许并不代表这件事情本身为人们所理解所推崇,人们喜欢的仅仅是这种被关注的感觉而已,所以请放下那颗浮躁的心,努力去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,我们生来并不是因为我们需要这样一场添油加醋的作秀,就像我始终相信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吸引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,我不擅长刻意的事情,或许是因为我天生就喜欢本色出演。

哈罗德最初开始旅程的时候,基本上是一无所有的,他腿脚不便同时患有老年痴呆,正是这样的状态让妻子莫琳对他的所作所在困惑而愤怒,可是随着旅途的深入,那些在旅途中遇到的路人们,常常会馈赠给哈罗德如地图、指南针、药物等等这些东西,所以对哈罗德而言,这个过程是一个装备逐渐增加的过程,可是当他离目标越来越近的时候,他不得不将这些东西转赠给其他人或者是不慎在旅途中丢失,我印象比较深的一点是,他在旅途中收留了一条流浪狗,在相处的过程中逐渐培养出了感情,此时的哈罗德想起自己的儿子曾经想要养一条小狗,可是因为他的固执和懦弱,这个愿望最终成为永远的遗憾,正当他为此而费心伤神时,这条流浪狗忽然不知所踪,等哈罗德找到它时,发现它跟上一个年轻女孩儿上了一辆公交车,或许这告诉我们,我们的人生其实就是一个由简至繁再由繁至简的过程,我们曾经年少轻狂、我们曾经迷失方向,可当我们洗净铅华、丢掉一切附庸的时候,我们或许会不由得感谢,那些生命里教会我们某些东西的人。从始至终我们面对的这个世界的悲欢离合其实都是我们自己,可能有些人会在特定的时候出现然后陪伴我们一段时间,可我们最终会发现,有些路只能我们一个人来走。

我们总要尝试去做一件想做的事情,我们总要学会去放下过去重新开始,这是一个人的涅磐,这是哈罗德的朝圣。“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,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的事物”。我忘记这句话是故事中的哪个人物曾经说过的话啦,我对小说一直没有完全能股投入阅读的感觉,我想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,但是你想想,如果有信念,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。你是否还记得最初开始这个旅程时曾说过的话:

我现在马上出发。只要我一天还在走,她一天就要活着。请告诉她这次我不会让她失望。

Payne 于 2016/11/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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